這這這,我對象真好。小時候在公園遇到的。我玩兒的男生比對象大4歲還是5歲,我22歲能去相親角的時候,對象16,17歲未成年不能表白但是對象魅力還有86。我決定不去勾搭別人就等對象18歲,然後立馬錶白了結婚。生的孩子最高99魅力。就是沒100多也沒有金瞳。而且是異地。工作連續3年礦工才解僱,我就跑去對象城市買了房。生2個娃回去工作一年。一共生了6個娃。對象30歲以後我就專心升職了。我想讓對象來明珠市,對象在高原市帶娃。一直說經濟拮据,買不起火車票。直到娃都結婚了。對象中午搬了過來。一直給我送小禮物,包,衣服。還帶我散步,旅遊,看病。結婚週年,生日也給我包禮物。儀式感也滿滿。除了高原的6房700w的房子是我全款的。一輩子共通買房,4套璀璨天際。雖然全款也能自己買的起,但是對象願意出這麼多,好感動啊。在對象掛掉的一年後。我玩兒的男生也器官衰竭了。這對象真好,神仙愛情。而且對象跟我玩兒的男主還同姓,磕糖磕到了。太甜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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