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女朋友住在一起,生活支出95%都是我出的錢。她工資到手四千多,ipad加ac估摸要5000出頭,她月光沒有儲蓄,買不了,暗示明示我不止一次了。
關於她為什麼沒有生活支出也存不下錢,我也不太清楚,只知道她有玩光夜和戀與深空,乙遊是不是挺花錢的?
我最近的經濟壓力也不小,不是我小氣,我自己工資到手也就九千左右,房租水電3000+兩個人的吃喝3000+打車上班800+其他費用,勒緊褲腰帶每個月也只能省1000。這兩個月給她買了六千的私教課,七夕禮物,馬上中秋我得送禮1000,國慶還得包2000份子錢,屬實不想再花大錢了,但每次看她眼巴巴的,心裡又不忍心(她平時還是很體諒我的,吃穿住都不算好但從來沒抱怨)。
我應該響應這個明示嗎?大家討論一下。順便問下,兩個人戀愛同居期間,這個費用大家都是怎麼攤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