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另類的女生,對於花,更欣賞其搖曳於枝頭,對於包,五年前花四五十買的雙肩包背到破皮還在背,對於口紅,四隻,其中最貴的是女性朋友送的MAC,七八十。但是,耳機,必不可少。
我覺得我是一個古怪的女生,家人也總是說為什麼你和別人不一樣。
去年有個男生追我,按理說我的年齡是該考慮了,家人也一直在催婚,對方的條件也還可以,但我想也不想就拒絕了。他送我1314的黃金,我覺得他神經病。
聯繫方式統統拉黑。
他的城市距離我的很近,且那座城市有很多我的同學朋友,過去了幾次,在第三次竟然遇見了,當時第一想法是離譜,第二想法1314是吧,ex。我把他的手機搶了過來,掃碼、付款、再見!
他追了我足足五條街。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偷了他的錢包。X的。
最後我揚言再追就報警他才放棄。
回去了。
不到一週,我收到一個快遞,拆開是耳機,我又懵又喜,我的耳機因為那天跑出閃電的速度丟了,為此我罵了三天,發了十條朋友圈。
第一反應是閨蜜準備的Surprise,畢竟我可是去找她才倒了那麼一個大黴,而且我向她吐槽了沒有一千句也有八百。
喜滋滋打電話感謝,閨蜜一臉懵說什麼耳機?我也懵。又問了老弟、堂妹、關係不錯的女同學,統統回不是,遲鈍的我呆逼了半個多小時。
然後,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