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貓事件官方回應公佈,事件反轉


3樓貓 發佈時間:2024-05-20 19:46:28 作者:山雪Ovo Language

警 情通報

胖貓事件官方回應公佈,事件反轉-第0張

2024年4月11日凌晨,劉甲(男,21歲,網名“胖貓”,湖南臨武人,下文以“胖貓”代稱)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,引發網民持續關注。5月3日,我局接到譚某(女,27歲,重慶石柱人)反映劉乙(女,28歲,湖南臨武人,“胖貓”姐姐,下文以“劉某”代稱)侵犯其隱私的報警;5月5日,接到劉某反映譚某詐騙其弟“胖貓”錢財的報警。經依法調查,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:

一、關於劉某報案稱譚某詐騙其弟“胖貓”錢財的調查情況

(一)“胖貓”和譚某的交往情況

經詢問譚某和“胖貓”雙方親友,走訪知情人員,依法調查取證,對兩人交往情況進行了核實。2021年11月,“胖貓”與譚某玩網絡遊戲時認識,同年12月24日,雙方確定戀愛關係。2022年3月,“胖貓”和譚某相約到長沙遊玩,“胖貓”妹妹及其男友陪同。2023年2月初,兩人經歷分手又複合後,譚某表示不想異地戀,要求“胖貓”到重慶,雙方約定10月一起在重慶生活。2023年10月,“胖貓”從湖南郴州到重慶,在譚某住家附近租房居住,此後多次到譚某家中約會。2023年11月,譚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公開雙方戀愛關係。雙方商議開一家花店,由“胖貓”出資7萬元、譚某負責經營,花店於同年12月開業。2024年2月7日(春節前夕),譚某帶“胖貓”回老家,將其作為男友介紹給父母及親友。

兩人交往期間,經歷多次分手、複合。2024年4月3日、4日,兩人持續發生爭吵提及分手。4月5日,譚某給“胖貓”發微信“互相冷靜一段時間,過自己的生活”。4月10日,“胖貓”微信聊天對譚某說“把‘支付寶小荷包’的錢轉給你”,譚某回覆“你轉給我那些幹什麼嘛”“你還小,你也是要用錢的,遊戲也不能打很久,你要把錢都自己存起來,為自己的以後做打算,別給我”。當晚,“胖貓”通過支付寶給譚某轉賬66666.66元(備註自願贈予),微信留言讓譚某經營花店、自己不管了,並將譚某支付寶賬號拉黑。4月11日凌晨,“胖貓”向譚某發微信“我們已經結束了”後跳江。4月23日,民警在長壽區長江水域打撈出一具男性屍體。通過現場勘查、屍表檢驗、物證檢驗鑑定及死者親屬辨認,確定死者系“胖貓”,排除刑事案件。5月3日,“胖貓”親屬到長壽區辦理相關手續後,“胖貓”遺體在長壽區火化。

(二)“胖貓”和譚某經濟往來情況經梳理“胖貓”、譚某兩人轉賬記錄顯示,自2021年11月兩人網絡認識,至2024年4月11日“胖貓”跳江身亡,“胖貓”向譚某轉賬317次共計79.9萬餘元;譚某向“胖貓”及其親屬轉賬179次共計46.3萬餘元,其中,向“胖貓”轉賬29.7萬餘元、向劉某轉賬3萬元、向“胖貓”父親轉賬13.6萬餘元(“胖貓”去世後,譚某應“胖貓”父親要求返還開花店的7萬元和“胖貓”跳江前自願贈予的6.6萬餘元)。同時,兩人交往期間在支付寶開通“支付寶小荷包”“戀愛記”情侶攢錢賬戶,供雙方隨時自行存取,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,譚某共存款23.6萬餘元、取款16.5萬餘元(用於兩人經營花店、共同生活開支及譚某個人消費等);“胖貓”存款17.3萬餘元、取款24.8萬餘元。兩人共同攢錢賬戶中,“胖貓”多支取了7.5萬元(含譚某存款7.1萬元,支付寶利息收益

0.4萬元)。

調查查明,譚某和“胖貓”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,互見親友,並在一定範圍公開雙方戀愛關係,經濟上互有往來,共同攢錢謀劃未來生活,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,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、以戀愛為名騙取“胖貓”財物的行為,不構成詐騙犯罪。5月11日,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,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控告人劉某,並告知其應有的法定權利和實施途徑。劉某對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。同時,經調解,近日劉某父母與譚某已達成和解,譚某全額退還了與“胖貓”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。

二、關於譚某報案稱被劉某侵犯隱私的調查情況

經依法調查查明,“胖貓”跳江後,經民警協調,4月13日譚某與“胖貓”父親微信溝通,向“胖貓”父親返還13.6萬餘元,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問題再無糾紛,“胖貓”父親通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,並稱“之前你們一起開銷的費用不退返我答應,只是退返開店投資的錢和最後的一筆”。但劉某認為“胖貓”每月代打遊戲收入2-3萬元,“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”,稱要讓譚某“不好過,付出代價”,與其妹妹商議“就是要讓譚某被網暴”。劉某翻閱“胖貓”遺留的手機後,通過抖音賬號多次發佈“胖貓”與譚某私聊記錄、轉賬截圖等個人隱私信息。後又在發佈懷念“胖貓”信息時,採取另註冊賬號在評論區點評引導、邀約親友跟評的方式,繼續曝光譚某相關地址、抖音賬號等信息。劉某與其妹妹聯繫多人代寫文案,討論如何博取網民同情,商定自拍時要“很疲憊,很心累,很委屈的模樣”“讓別人看出你很憔悴的樣子”,打扮可以“隨意一點”“可以不化妝”,錄製時“要先背下來”、不要“眼睛時不時的在看臺詞”,截取聊天記錄要顯示譚某“是撈女+騙子”,要顯示“胖貓”被譚某PUA、成為提款機,劉某在平臺購買流量擴散傳播提升熱度,引發廣泛關注,其賬號粉絲從4月22日的263個漲至最高290餘萬個。劉某的行為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,譚某支付寶收到大量附辱罵留言的小微轉賬,網絡出現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,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,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。調查過程中,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錯,我局將根據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。

三、關於網上尋釁滋事、網絡謠言的查處情況

“胖貓”去世後,引發網民關注熱議。個別網民為蹭流量、博眼球,編造謠言、尋釁滋事,各地警方依法開展查處。

網民楊某在網上發佈譚某電話號碼和支

付寶賬號截圖,煽動網民向譚某支付寶轉賬

附留言辱罵,對譚某進行人身攻擊,警方依

法立案,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。網民賀某

在網上揚言接到“懸賞令”,稱“要殺譚某

全家,包括關係好的朋友”,虛構事實擾亂

公共秩序;網民潘某、薛某在網上發佈譚某

身份證信息圖片、手機號、郵寄地址等,侵

犯公民個人信息;網民熊某、邱某合謀以曝

光譚某老家位置為炒點,打探譚某老家並拍

攝視頻發佈;網民楊某為博人眼球,捏造自己與譚某交往謠言上傳網絡;網民許某冒充

譚某開設微博賬號,發佈不實帖文。上述違

法人員均已被當地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。

此外,網傳“4月11日跳江身亡者不是“胖貓’”“譚某被人毆打”“一自稱譚某的女子第一次露臉道歉”等均繫個別網民歪曲事實、捏造散佈的網絡謠言,屬地警方正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

一個鮮活生命黯然消逝,令人痛心。願逝者安息。

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

2024年5月19日

平安南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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