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開始前,要提醒大家:
借錢時要儘量避免通過現金給付,有交易記錄才有主張還款的依據;其次,借款一定要簽訂借條,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,借條和轉賬記錄能夠完整借款事實;最後,保存好與對方的溝通記錄,包括通話錄音、微信聊天記錄、短信記錄等,為以後主張債權提供保障。
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,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,有可能是忘了,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,但是不管哪一種,只要是忘了還錢,就可以拿著借條跟對方明說。
如果條件允許,可以當面明說,千萬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自己承受損失。
如果多次討要,對方根本沒打算償還,就要考慮通過訴訟的辦法來主張債權了。
確定管轄法院
起訴首先需要確定管轄法院,民間借貸糾紛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,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。而合同履行地也有可能就是原告住所地,所以這樣的情況下,也是允許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的。
簡而言之,在民間借貸案件中,大部分情況下,出借人和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,當事人自行選擇即可。
準備起訴狀和證據材料
確定管轄法院後,就要向該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和相應的證據材料,起訴狀應該載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、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,證據材料則包括前面說的轉賬記錄、借條和雙方溝通記錄。
申請財產保全(非必須)
在起訴時,可以一併申請財產保全,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、房子、車子等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,防止對方轉移財產。
起訴的費用
提起訴訟,需要向法院交納訴訟費,費用以訴訟標的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如果申請財產保全,還會產生兩筆費用:
- 向保險公司購買保函的費用,該筆費用也是以標的額按比例收取,具體標準保險公司會告知,據本人經驗,部分保險公司100萬元以下標的額收取500元,保險公司可謂是相當卷啊
- 另外一筆費用是向法院交納的保全費,同樣是以標的額按比例收取,不過最高不超過5000元。
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》第十四條:
(二)申請保全措施的,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
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,每件交納30元;
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
超過1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但是,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。
訴前調解
材料提交法院後,法院首先會安排專門的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,調解成功則皆大歡喜,由法院出具調解書,調解書的效力等同於判決書。
庭審
如果調解不成,則轉為立案程序,等待法院分配承辦法官,確定開庭時間,到期參加庭審。
如果借款事實存在,並且能夠提供前文所述的材料,那訴訟基本毫無懸念會取得勝利。
在收到一審判決書的15日內,任何一方不服判決,均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,如果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,判決上訴期屆滿後即發生法律效力。
強制執行
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債務,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由法院查詢其名下財產,直接進行劃扣,如果前期申請了財產保全,這一流程會更加簡單快捷。
總而言之,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
在大部分情況下,債權人也能夠最終實現債權,但也不乏部分人借出去的錢就打了水漂。
根據最高法的統計,民間借貸糾紛常年佔據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數量榜首,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免受損失,借錢給別人時一定要慎重,做好法律功課。
畢竟,誰也不知道,在金錢利益面前,人情關係是否能承受住考驗。